*ST工智: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公司发展及进一步加快解决问题,乔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乔徽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乔徽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徽先生通过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94,078,327股,仍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乔徽先生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乔徽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乔徽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燕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张燕君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4日

附件:

张燕君女士简历:

张燕君,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2012年至2024年12月任职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伙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证券争议解决中心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燕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燕君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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