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因工作安排,李晓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晓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其辞职自辞职信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李晓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李晓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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