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被证监会立案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卢鸰

金圆股份11月29日晚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在此之前的9月21日,金圆股份公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赵辉的书面辞职报告,赵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辉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更早之前的4月19日,金圆股份公告,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圆股份有限公司、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10月至12月,金圆股份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前述事项,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金圆股份、金圆控股集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1月29日,金圆股份股价以6.34元报收,市值为4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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